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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章电线杆绊死人

一审判中联通广东分公司赔9.4万
1998-11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一根横倒在马路中的水泥电线杆,绊得一位摩托车驾驶员人仰马翻最终身亡,引发出一宗奇特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。近日,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中联通广东分公司应向死者家属赔偿9.4万多元。

惨剧发生于今年2月4日凌晨。黄楚耀驾驶外地牌的摩托车,途经广州市黄埔大道石牌海关对出路段时,碰撞到横在路中的水泥电线杆,黄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。此后,其母亲、妻子和子女向法院起诉中联通广东分公司等5名被告,提出了死亡补偿费、丧葬费、抚养费共11万多元的赔偿金额。

天河区法院经审理,那根水泥电线杆未经报建,属违章架设,但中联通广东分公司的通信电缆通过这根电线杆。法院还查明事发后该公司曾抢修该电线杆及线路,并于当晚修复。法院认为,中联通广东分公司使用这根违章架设的电线杆,且未对之进行日常维护管理,引发了这起事故,故该公司对此事故应负主要责任;死者雨夜驾车亦有疏忽,对事故应负一定责任。中联通广东分公司的赔偿金额,按造成黄楚耀死亡应赔偿费用(共10.5万多元)的九成计算。

摘自《羊城晚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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